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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12月 02, 2015

香港新股上市分析:新福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01447)

利好
  • 自1960年代起,公司一直以一般建築承建商身份在香港經營業務,是香港一間歷史悠久及其中一間具領導地位的一般樓宇總承建商,並於1989年透過收購新福港土木擴展至土木工程,以及於2005年,透過合營企業新福港權暉擔任分包商,進一步將一般樓宇業務擴展至澳門;
  • 「SFK(新福港)」品牌在香港建築以及一般樓宇和土木工程總承包行業裡頭聲譽昭著;
  • 管理層及技術團隊擁有豐富的行業專業知識;
  • 過往,已完成合共48個一般建築工程項目及12個土木工程項目,目前,手上合共有21個一般建築工程項目及7個土木工程項目,原訂合約總額約為105.0784億港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為止財年,就上述21個一般建築工程項目及7個土木工程項目將分別予以確認的收益估計約為12.4910億港元及7.8956億港元,而之後將分別予以確認收益估計約35.0906億港元及14.9792億港元;
  • 收益當中分別有約83.76%、90.24%、83.23%及80.17%產生自公營部門,餘下的來自私營機構,足見其工程質量之高;
  • 集資金額當中約60%將用於撥付近期獲授項目、持續項目及未來項目的資本投入、約30%將用於合適的併購機會,以加強承接不同類型建築工程的能力、以及約10%將用作營運資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全數用到主營業務裡頭;
  • 是次公售100,000,000股股份(100,000,000股/2,000股 = 5萬手),規模細小,不能抹煞於股份掛牌上市初期因「貨源歸邊」而出現短期股價走高的情況;
利淡
  • 公售規模細小,預期股份流動性不高;
  • 業績表現取決於建築業與整體經濟的市況及趨勢;
  • 行業競爭激烈;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為止三個財年及截至2015年6月30日為止六個月,大部分的收益來自香港,業務過於集中單一地區;
  • 業務經營須取得多項登記、牌照及證書,失去或未能取得或重續任何或全部該等登記、牌照及/或證書,可能對業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為止三個財年及截至2015年6月30日為止六個月,分包成本分別約為17.2794億港元、15.7723億港元、19.1749億港元及9.2907億港元,分別佔總實際成本約68.3%、61.6%、66.5%及66.8%,同期向五大分包商支付的分包費分別佔總分包費約24.9%、25.2%、23.9%及26.5%;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為止三個財年及截至2015年6月30日為止六個月,來自香港政府的收益分別佔收益約42.52%、49.71%、47.22%及52.80%,顯示香港政府是單一最大客戶,且預期香港政府將繼續是最大客戶,非常依賴香港政府授予的合約;
  • 業務按項目計算,大多數項目均通過競投獲授,屬非經常性質,且與客戶並無長期承諾,故每年的主要客戶亦有所不同。截至2014年12月31日為止三個財年及截至2015年6月30日為止六個月,通過競投分別獲授15份、17份、12份及13份合約,競投合約的中標率分別約為11%、12%、11%及23%;
  • 業務性質須事先估計建築時間及成本,以此釐定競投價,然而,由於成本超支及/或其他相關建築風險,故項目的實際施行不一定與該等估算相符,最終導致利潤相較預期少甚至虧損;
  • 無法及時完成工程或根本無法完成工程,或未能符合項目合約的要求或服務質素標準,則可能須支付算定損害賠償或其他罰款;
  • 現金流量或會因收取應收客戶進度款項及付款予分包商及供應商之間的潛在時間不匹配而惡化;
  • 客戶以進度款項方式支付款項,並且規定要有工程累積保證金,概無法保證獲準時及全數支付進度款項,或於項目完成後會獲發放全部工程累積保證金;
  • 建築業為勞工密集型行業,須直接或間接聘用不同工種工人,依賴穩定的工人供應以進行項目,勞工成本有趨升的情況;
  • 財務表現及經營業務將受到非經常性的上市開支的不利影響;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為止三個財年、截至2014年6月30日為止六個月及截至2015年6月30日為止六個月,分別產生收益約28.05456億港元、28.39206億港元、27.52162億港元、12.35396億港元及11.40172億港元;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為止三個財年、截至2014年6月30日為止六個月及截至2015年6月30日為止六個月,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溢利分別為5,060.1萬港元、1.19632億港元、7,248萬港元、3,578.1萬港元及2,893.6萬港元;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為止財年,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溢利為7,248萬港元(折合每股溢利約0.1812港元),相當於2014財年招股區間市盈率介於6.07-8.28倍,作價尚且合理但撿不到便宜,另務須留意截至2014年6月30日為止六個月及截至2015年6月30日為止六個月,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溢利分別為3,578.1萬港元及2,893.6萬港元,同比下跌19.13%;

財務比率(12/2012→12/2013→12/2014)

流動比率:1.19→1.15→1.24
速動比率:1.19→1.15→1.24

長期債項/股東權益:0.00%→0.00%→0.00%
總債項/股東權益:30.76%→20.86%→0.00%
總債項/資本運用:30.55%→20.70%→0.00%

股東權益回報率:17.13%→55.63%→25.21%
資本運用回報率:17.02%→55.21%→25.05%
總資產回報率:3.46%→8.53%→5.33%

經營利潤率:2.18%→4.61%→3.24%
稅前利潤率:2.16%→4.58%→3.18%
邊際利潤率:1.80%→4.21%→2.63%

存貨周轉率:0→0→0


附註:本文只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要約、招攬或邀請、誘使、任何不論種類或形式之申述或訂立任何建議及推薦,讀者務請運用個人獨立思考能力自行作出投資決定,如因相關建議招致損失,概與「貝沁才」交流室、編者及作者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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