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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月 17, 2017

香港新股上市分析:睿見教育國際控股有限公司(06068)

利好
  • 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高端民辦學校透過收取較非高端或大眾型民辦學校更高的學費向學生提供更優質的教育、更先進的教育設施及更令人滿意的環境,相關需求殷切;
  • 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按截至2015年9月1日學生人數衡量,公司是華南地區最大的經營高端小學及中學的民辦教育集團;
  • 於2003年選擇廣東省東莞市(乃由於東莞市是一個人口密度大、位於珠江三角洲經濟區內的戰略性位置、中產階級迅速壯大的城市)作為學校網絡發展的切入點,同年學校網絡拓展至廣東省惠州市(另一人口密度大、經濟增長強勁的城市);成功在廣東省建立影響力及聲譽後,於2014年9月,位於東北三省經濟區的遼寧省盤錦市的學校開始營運;於2016年9月,位於環渤海經濟圈山東省濰坊市的新學校開始營運;並分別與四川省廣安市地方政府及廣東省雲浮市地方政府訂立了合作協議,以在各城市開設新學校,亦已與廣東省肇慶市鼎湖區地方政府就雙方的潛在合作訂立一份框架協議,以在肇慶市設立一所新學校;
  • 學校在廣東省及國內獲得過多種獎項,例如東莞市民辦教育協會於2014年頒發的「東莞市優秀民辦學校」、全國中小學教育學會於2013年頒發的「全國中小學教育科研百強單位」以及廣東省體育局及教育廳於2013年頒發的「廣東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田徑)」等;
  • 根據《外商投資目錄》,中國教育產業的外國投資者不得投資於為第1至9年級學生而設的中國小學及初中,此外,根據《中外合作辦學條例》,中國高中的外資應採取中國教育機構與海外教育機構合作的形式,另外,根據教育部於2012年6月18日頒佈的《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進入教育領域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外商佔中外合營學校的投資總額應低於50%,倘中國政府裁定,用於設立公司的中國業務經營架構的協議,並不符合適用中國法律及規例,公司可能會面臨嚴重處罰;
  • 於2013/2014、2014/2015及2015/2016各學年,學校至少94.8%的高中畢業生被中國大學錄取,且於2013/2014、2014/2015及2015/2016學年,分別約有18.4%、21.4%及23.2%的高中畢業生被中國一類本科大學錄取;
  • 除中國教育課程以外,也為高中學生提供國際課程,國際課程的畢業生考入海外知名大學及學院;
  • 截至2014年、2015年及2016年8月31日為止三個財年,收入分別為人民幣4.50913億元、人民幣5.68715億元及人民幣7.00741億元,複合年增長率約為24.66%;
  • 截至2014年、2015年及2016年8月31日為止三個財年,毛利分別為人民幣2.11196億元、人民幣2.79521億元及人民幣3.30389億元,複合年增長率約為25.07%;
  • 集資淨額當中(1)約65%用於擴建學校網絡,特別是成立新學校、(2)約8%用於進一步擴建東莞市光正實驗學校、惠州市光正實驗學校及盤錦光正實驗學校這三所現有學校、(3)約2%用於維護、改造及升級東莞市光明中學及東莞市光明小學這兩所現有學校、(4)約18%用於收購學校,以補充學校網絡、(5)約2%將用於向學生提供獎學金及補助、以及(6)約5%用作營運資金及一般企業用途,全數用到主營業務裡頭;
利淡
  • 業務取得成功依賴於並將繼續依賴於品牌及聲譽;
  • 未必能持續吸引及挽留學校的學生;
  • 可能受目標客戶群對小學、初中及高中教育偏愛變動的影響;
  • 截至2014年、2015年及2016年8月31日為止三個財年,來自學費及住宿費的收入分別佔總收入的78.0%、77.8%及78.5%,業務取決於維持或提高學校收取的學費及住宿費水平的能力;
  • 學生的學習成績或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包括教學方法及材料、個人努 力、學習環境、壓力及家庭的影響,其中部分可能屬無法控制的因素;
  • 教育業界的競爭可造成價格壓力、減低經營利潤、失去市場份額、重要員工流失及資本開支增加;
  • 倘外國投資法草案建議實施,或許對業務造成重大影響;
  • 對綜合聯屬實體的控制基於與綜合聯屬實體所訂立的合約安排,與綜合聯屬實體的擁有人或有利益衝突,或會對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 根據中國法律及規例,關連方之間的安排及交易可能受中國稅務機關的審計或挑戰,倘中國稅務機關裁定公司與綜合聯屬實體及東莞瑞興訂立的獨家管理諮詢及業務合作協議並不代表公平價格,並以轉讓定價調節形式調節任何該等實體收益,公司將可能面臨重大不利稅務後果;
  • 為收購綜合聯屬實體股權而對購股權的行使,可能受到若干限制,且擁有權轉讓可能招致巨額開支;
  • 使用個人銀行賬戶結算企業資金,這或會導致公司受到懲罰;
  • 截至2014年、2015年及2016年8月31日為止三個財年,99.4%、94.4%及88.9%的收入分別來自於東莞的三所學校,顯示出所有收入來自少數中國城市及少數學校;
  • 截至2014年、2015年及2016年8月31日以及2016年11月30日,錄得的流動負債淨額分別為人民幣6.8318億元、人民幣1,456萬元、人民幣4.57604億元及人民幣4.671億元;
  • 截至2014年、2015年及2016年8月31日為止三個財年,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分別為人民幣9,091.7萬元、人民幣1.82305億元及人民幣1.54367億元;
  • 截至2016年8月31日為止財年,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為人民幣1.54367億元(折合每股溢利約人民幣0.0772元,=人民幣1.54367億元/20億股),相當於截至2016年8月31日為止財年招股區間(介於1.7-2.28港元)往績市盈率介於20.02-26.85倍;

財務比率(08/2014→08/2015→08/2016)

流動比率:0.34→0.99→0.60
速動比率:0.34→0.99→0.60

長期債項/股東權益:221.03%→109.20%→56.02%
總債項/股東權益:248.71%→188.83%→73.15%
總債項/資本運用:77.27%→89.90%→46.55%

股東權益回報率:17.80%→26.99%→18.58%
資本運用回報率:5.53%→12.85%→11.82%
總資產回報率:3.38%→6.15%→6.28%

經營利潤率:24.90%→37.34%→27.76%
稅前利潤率:24.90%→37.34%→27.76%
邊際利潤率:20.16%→32.06%→22.03%

存貨周轉率:283.41→287.52→154.96


附註:本文只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要約、招攬或邀請、誘使、任何不論種類或形式之申述或訂立任何建議及推薦,讀者務請運用個人獨立思考能力自行作出投資決定,如因相關建議招致損失,概與「貝沁才」交流室、編者及作者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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